廈門大學附屬科技中學信息(校務)公開保密和審查制度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校信息公開專題欄目信息發布工作,提高網站信息質量,促進校務公開,保護國家秘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適用于廈門大學附屬科技中學網站校務公開專題欄目應當公開和按照規定不予公開的校務信息,在信息形成后,按照《保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保密審核。
第二條 校務公開專題欄目的信息發布工作應遵循“誰審查、誰負責、誰發布、誰負責,先審查、后發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網,上網信息不涉密”的原則。
第三條 建立學校校務公開專題欄目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制度,由紀委書記負責審查信息,辦公室主任、副主任擔任信息員負責發布信息。
第四條 本制度所稱保密審查,是指學校的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在信息發布前,對其內容是否涉及國家秘密、敏感工作、個人隱私以及公開后是否會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等情況進行審查,并就是否公開作出審查結論或者提出處理意見的行為。
二、信息發布內容
第五條 學校不得在信息公開專題欄目發布以下信息或從事以下活動:
1.依照國家秘密范圍和定密規定,明確標識為“絕密”、“機密”、“秘密”的信息;
2.雖未標識,但內容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內容的敏感性信息;
3.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信息;
4.與中央、省市黨政方針政策相違背的信息;
5.制作、復制、傳播不健康的信息;
6.虛假信息;
7.商業廣告或贏利性商業活動的信息;
8.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發布上網的信息。
三、信息發布保密審查程序
第六條 所有上網信息在發布之前必須由本部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對擬發布信息全文進行審查,未經審查或審查不通過的信息一律不得發布。
第七條 各處室擬發布的信息經紀委書記最后審查后由本單位信息員進行發布。
第八條 學校信息公開專題欄目的信息審查實行“分級負責制”。
1.信息員負責一級審核。主要是信息員在信息采集、整理、編輯、上報等環節,對信息發布的保密性、規范性、準確性負責一級審核。
2.分管領導負責二級審核。主要是對信息員編輯的信息進行全面審查、修改,對信息是否可公開作出批示。
3.紀委書記負責三級審核。當二級審核遇到重要信息、特級信息,不能作出準確的判斷時,由紀委書記審核、修改和發布。
第九條 審查后的信息,必須認真校對,并按網站統一格式進行編排后,方可發布上網。
第十條 各處室應建立信息發布登記制度,對有關資料進行整理造冊,存檔備查。
第十一條 各處室應建立上網信息讀網制度,指定專人負責上網信息讀網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更正或聯系信息中心進行處理。
四、責任追究
第十二條 各處室主要領導對發布的信息負總責,分管領導對發布信息的保密審查具體負責,嚴格防止涉密信息、敏感信息及違法信息上網。
第十三條 對因信息審查不嚴導致發生信息泄密、內容失實等造成負面影響的,對負有直接責任或者領導責任的人員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學校校務公開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2020年5月1日起實施。
廈門大學附屬科技中學
2020年4月